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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成為伊莉的版主,你將獲得更高級和無限的權限。把你感興趣的版面一步步地發展和豐盛,那種滿足感等著你來嚐嚐喔。 我的判斷是Griffin的目的是想要Hard Foul,畢竟在第一拍被晃起來時就已經知道完蛋了,補救的方法就是讓Gibson沒有出手機會,至少不會有2+1的可能,所以這時Griffin有兩種選擇,一種是往下壓,也還是有可能領到技術犯規或是惡意犯規,端看犯規的力。,這一球Griffin選擇的是另一種,斜向切手,如果在第二拍Gibson出手、把手舉起來做投籃動作,Griffin就會剛剛好連球帶手整個揮出去,這樣Gibson幾乎不可能有把球網籃框送的機會,也不會造成2+1,在投籃動作時切手即使是Hard Foul,在NBA也僅是一個普通犯規,而我會這樣想的原因是Griffin沒有惡意犯規的跡象,從犯規後的動作來看,Giffin有試圖去保護Gibson,來避免落地後受到更嚴重的傷害,既然傷害已造成,判決二級惡意也沒有錯,某種程度上只能說在錯誤的時機點、錯誤的動作加上錯誤的判斷造成的傷害吧。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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